資源配置回歸市場

2004-08-19 15:29:08    


《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》是一項重大決定。這一決定的頒布實施,標志著我國經(jīng)濟體制的改革又向前邁出了一大步。

投資體制是國家經(jīng)濟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。它決定著國家資源的配置方式和政府管理經(jīng)濟的方式,決定和影響著經(jīng)濟結構的形成以及經(jīng)濟以怎樣的方式增長。在計劃經(jīng)濟時代,那種高度集中的投資體制已被實踐證明是低效率的、浪費的,因而已被歷史所否定。改革開放20多年來實行的,以審批制為特征的投資體制,盡管形成了投資主體多元化,資金來源多渠道,投資方式多樣化、項目建設市場化等一系列新變化,但在解決資源配置誰說了算這一問題,在解決投資主體資格的問題上,并沒有給出圓滿的答案。因此,投資體制改革仍然是必然的。

投資說到底是個資源配置問題。資源配置由誰說了算?過去,政府雖然承認市場的作用,承認企業(yè)自主地位,但遇到具體問題,總是習慣大包大攬,自覺不自覺地干了許多“錯位”、“越位”的事情,這一次的投資體制改革要徹底改變政府的角色地位,徹底實現(xiàn)政企分開,減少投資中的行政干預,充分發(fā)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??梢哉f,這是資源配置向市場的真正回歸。

《決定》出臺的時機選擇得非常巧妙。它是在新一輪宏觀調控取得初步成效,而許多人擔心會不會出現(xiàn)通貨緊縮,許多人憂慮投資增速快速回落可能造成不利影響之時出臺的。事實上,以往宏觀調控屢屢出現(xiàn)的“一管就死,一放就亂”的現(xiàn)象以及“一刀切”的弊病,很大程度上與投資體制有關。這一次《決定》中明確了用核準制取代審批制,放寬社會資本的投資領域等一系列新規(guī)定、新措施,無疑將極大地拓寬不同投資項目的融資渠道,充分調動各類投資者、特別是民間投資者的積極性,從而保證投資增速的持續(xù)、穩(wěn)定,進一步用投資拉動經(jīng)濟增長。

《決定》出臺之后,有幾件事將考驗投資體制改革的進展和結果:

其一,企業(yè)在擁有更充分的投資自主權之后,能不能用好這個權?企業(yè)能否對投資項目的市場前景、經(jīng)濟效益等等做出準確的判斷和科學的風險評估?能否對項目的環(huán)境保護、資源利用、安全生產(chǎn)等方面的要求做出詳盡的可行性分析并拿出具體方案?總之,企業(yè)項目決策的能力能否提高,能否把投資自主權用好是投資體制的基礎性建設任務之一。

其二,投資體制改革之后,融資體制何時配套改革?企業(yè)自主投資必須自主解決資源來源,如果現(xiàn)行融資體制遲遲不能改革,企業(yè)無法拓寬融資渠道,融資方式單一,銀行又做不到獨立審貸,投資中介服務也跟不上,那么,投資體制改革將很難深入下去。

其三,政府投資體制將怎樣完善?要知道,政府投資項目不僅對企業(yè)投資項目有示范作用、引導作用,而且,政府投資項目通常是大資金、大手筆。顯然,完善政府自身的投資體制,規(guī)范其投資行為,將政府投資責任追究制等制度落在實處,對投資體制改革至關重要。

其四,政府官員的觀念能否真正轉變?任何改革都會觸動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,把“審批”換成“核準”,對一些官員來說失去的太多。他們能不能接受角色轉變的事實呢?“核準”、“備案”等等的程序,是否會演變成又一套復雜的手續(xù)呢?尤其是,政府官員們能不能盡快將工作重點轉移到加強經(jīng)濟調控、改善發(fā)展環(huán)境,維護公共利益,行使公共管理的職能上呢?這一切將影響著改革的成敗。

中華工商時報2004年7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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