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率先試點巨災保險

2014-01-03 08:37:45    來源:蘭瑞環(huán)球

中國保監(jiān)會深圳監(jiān)管局宣布,作為我國巨災保險首批試點地區(qū),《深圳市巨災保險方案》于2013年12月30日經深圳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。由此,巨災保險制度在深圳率先建立起來了。據(jù)深圳保監(jiān)局相關負責人介紹,深圳市巨災保險制度是由政府巨災救助保險、巨災基金和個人巨災保險三部分組成。第一部分政府巨災救助保險是由深圳市政府出資向商業(yè)保險公司購買,用于巨災發(fā)生時對所有在深人員的人身傷亡救助和核應急救助;第二部分巨災基金是由深圳市政府撥付一定資金建立,主要用于承擔在政府巨災救助保險賠付限額之上的賠付,且巨災基金可廣泛吸收企業(yè)、個人等社會捐助;第三部分個人巨災保險則由商業(yè)保險公司提供相關巨災保險產品,居民自愿購買,主要滿足居民更高層次、個性化的巨災保險需求。

據(jù)悉,深圳巨災保險制度有五個方面的特點:一是"三位一體"的巨災制度體系。搭建了由政府巨災救助保險、巨災基金和商業(yè)性個人巨災保險共同組成的"三位一體、有機結合"的巨災保險制度體系;二是保障覆蓋全。巨災保險保障的對象為災害發(fā)生時處于深圳市行政區(qū)域范圍內的所有人口,含戶籍人口、常住人口以及臨時來深圳出差、旅游等人員,實現(xiàn)了全覆蓋;三是保障災種多。深圳市巨災救助保險包括地震、臺風、海嘯、泥石流、突發(fā)性滑坡、內澇等巨災,以及由自然災害引發(fā)的核事故風險,基本上涵蓋了一般性巨災及特殊核風險;四是在全國率先設立巨災基金;五是帶動居民個人巨災保險意識的不斷提高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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